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3-15   
报名看房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交换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之间以交换意思表示为特征,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双方之间互找差价或者不找差价的合同行为。

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

3、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

4、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的行为。

5、赠与。赠与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

宅基地买卖是否合法

1、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三种类型。

2、国家虽然对涉及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做了一些规定,但实践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乃至按照政策制定的章程、规约成为调整纠纷的主要依据,原则上禁止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用于非农业建设,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作为村民建房用地,其可直接用于非农业建设,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但在具体如何转让方面,《土地管理法》只是从管理的角度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准或者不予批准,仅是规范建房行为而非买卖行为。导致各地在实践中出现了不统一的情形。

4、对于农村房屋买卖,一些地区也规定了农村房屋须在特定主体间转让。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的,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

5、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阅读排行榜
二手房推荐
上海赋维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华茂博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亿惠保商贸有限公司   贵阳卓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成都睿思博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海南淘猫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初级中学   中山市横栏镇雅庭灯饰工艺厂   内蒙古特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蜂雨网络设计工作室   深圳市拾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威海高桥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南宇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启翔培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所有房产价格、二手房信息、优惠活动及相关资料均由房地产开发商或第三方提供,由于房产波动的客观性,仅供您参考。